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配送企业进入陕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现对申报资质材料完备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予以公示,其它企业请继续补充材料,待材料完备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 2月1
日至 2月5
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申诉,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88661244
附件: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名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 2月1 日